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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閃電手 »
喔! 抱歉! 我誤看成Rap, 因為Kobe也真的有出Rap 專輯
基本上名人跟自動送上門的女的發生關係, 然後就被告說那是強暴大K一筆賠償金, 美國這種案例過去實在太多, 所以美國社會大部份人當時對Kobe案的第一個反應也都往這方面想, 又是要錢的, 狗仔隊馬上大挖Kobe那件Rape官司的女的, 搞的她漏洞百出 , 例如強暴案完一小時還去跟她男友愛愛, 實在不合理, 這是她最後撤回告訴的主原因, 又有人挖出她過去也曾跟朋友計劃對Rap歌手Eminem做同樣的事, 很喜歡主動靠近名人, 所以Kobe案可能大多數人認為又只是一樁名人被女的坑的事件, 但不管怎麼說, 他有老婆還根人搞, 這方面的名譽損失比較大, 一般人不齒他的是不忠於老婆, 不是強暴官司
有Rape案件為什麼還能打球??? 美國的法律制度, 在最後被陪審團判定有罪之前, 每個嫌疑犯都是無罪清白的狀態, 當然可以打球, 一般民眾也是這樣觀念, 當然有明顯犯罪事實的, 例如犯罪當場被警察逮到, 就會收押而且保釋金儘量定高讓他很難保釋出去, 或根本明顯犯罪所以不得保釋, 大概是這樣做法, 除了陪審團制度外, 跟台灣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