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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閃電手 »
唉! 你們年輕一點的也許不知道, 80年代的時候, 台北有樂隊駐唱的西餐廳, Pub等,
法規是規定是舞台上只准有三個人, 所以常常看到臨檢把風的喊"警察來了"時,
五人樂隊就突然跑掉了兩個人(通常就是坐在下面變顧客, 所以舞台前常有一桌空著
擺好飲料給他們裝客人用), 而且跑掉的通常包括主唱, 因為沒機絲在身上比較好跑! 然後
接著就唱歌荒腔走板的剩下某團員繼續唱, 難聽死了! 後來鋼琴酒吧很流行好多年,
因為麻煩少多了
然後去應徵駐唱, 老闆還會要求做好逃跑演練, 把風暗號等, 要確定到萬無一失, 有一
女主唱就身穿跟Waitress一樣服裝, 逃走時就變Waitress
還有萬一被抓到, 要有一套說詞, 說是客人, 朋友一時興起跑上來唱等爛理由, 沒有拿錢
所以我提過好幾次, 當時練就一身怪招: 吉他在身, Keyboard在左, Mic在前的一人
當三人用工夫, 只要一個Bass和一個鼓手, 組成三人樂隊, 像Highway Star我一個人
唱歌, 吉他, Keyboard全包(當然無法同時彈時要省略掉一些), 西餐聽老闆僱用我都好高興,
不用怕被抓, 把風的可以去睡一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