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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8-10-02, 13:57
by carykenz
閃電手 wrote:我在美國吃過的頭路, 有些工作場所的天花板喇叭有小聲的播背景輕音樂, 那都是跟
那些衛星播送電台簽約有付錢的, 缺點是歌曲重覆太嚴重, 做了三年可能一堆歌都聽了
上千次, 都會背了, 甚至知道這首歌後的下幾首會播什麼歌
乾脆叫那些店家播我們菜舖的jam好了....每天都可以聽到不一樣的...而且保證你不知道下一首是誰彈的

Posted: 2008-10-02, 14:09
by djelvis
閃電手 wrote:我在美國吃過的頭路, 有些工作場所的天花板喇叭有小聲的播背景輕音樂, 那都是跟
那些衛星播送電台簽約有付錢的, 缺點是歌曲重覆太嚴重, 做了三年可能一堆歌都聽了
上千次, 都會背了, 甚至知道這首歌後的下幾首會播什麼歌
對
那些音樂都是由與這些公播協會沒有簽約的作曲人與公播公司合作的歌曲..至於工作場所並不是沒有付費..而是付給了這家衛星電台公司..只是價錢比付給MUST等等的公播單位便宜很多
TO necromaster
電台電視播出都是要收費公播用的..之前警廣就是不付公播費才會出事的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27684.html
有興趣要作公播音樂網友們可以跟我連絡喔
Posted: 2008-10-02, 14:18
by djelvis
沙漠沖浪者 wrote:至於在店裡餐廳連正版的 CD 未經過授權都不能公開放﹐似乎有點太嚴﹐這是我個人看法﹐
現在還是一天到晚會收到賣假勞力士手錶的垃圾廣告郵件...當年勞力士還風聞台灣的假錶作的很好..跑來考察後說要請那位假表師父到瑞士原廠去上班......
這公播的收費與拆帳制度的黑暗面真的也蠻模糊的..比例到底要如何拿捏推算? 我也不太喜歡..但是總是個對作者的一個尊重!!
Posted: 2008-10-02, 14:55
by b0426910232
真是不好意思呢
小弟真的是有些好奇
那.....如果餐廳位了要炒氣氛 請樂團演奏流行歌....這算間接獲利嗎??
樂團有收錢 演奏別人的歌 會被抓嗎????
PUB的DJ播放別人的歌 是不是也會被抓????
想到就覺得 好恐怖阿!!!~~~~~~~~
Posted: 2008-10-02, 15:09
by 阿鬼
我記得這些單位收的撥放費並不會跟版權所有人拆帳
甚至連歌曲的原作者or版權所有人在外面演奏也要交錢
我覺得這是十分不合理的事情
Posted: 2008-10-02, 17:50
by djelvis
b0426910232 wrote:真是不好意思呢
小弟真的是有些好奇
那.....如果餐廳位了要炒氣氛 請樂團演奏流行歌....這算間接獲利嗎??
樂團有收錢 演奏別人的歌 會被抓嗎????
PUB的DJ播放別人的歌 是不是也會被抓????
想到就覺得 好恐怖阿!!!~~~~~~~~
如果店家沒有參加公播協定..就有可能被抓
上次新竹就有DJ被警察抓去..還是我打電話跟警察說那是我們公司的歌請他幫忙播的..才把我朋友放出來....
to 阿鬼
不可能的..既然公播單位收了錢他就一定要跟原作者拆帳..而且雙方也會簽訂委託合約書!
所以原作者自己在外面演奏自己也會收到一筆公播費的拆帳..
上回陶喆的演唱會也是沒有申請公播就被盯上了!
Posted: 2008-10-02, 17:57
by Shiya.小亞.RED PYTHON
以後店家都放警廣好了
有新聞有路況
XD
鼓勵自創
拒絕自肥
Posted: 2008-10-02, 17:59
by 暗武
djelvis wrote:
如果店家沒有參加公播協定..就有可能被抓
上次新竹就有DJ被警察抓去..還是我打電話跟警察說那是我們公司的歌請他幫忙播的..才把我朋友放出來....
to 阿鬼
不可能的..既然公播單位收了錢他就一定要跟原作者拆帳..而且雙方也會簽訂委託合約書!
所以原作者自己在外面演奏自己也會收到一筆公播費的拆帳..
上回陶喆的演唱會也是沒有申請公播就被盯上了!
讓我想到日本的J社...會自動幫你註冊
我也覺得不一定收了錢會跟原作拆帳
不過我想問的是台灣的街頭藝人是怎麼算的?
有考到街頭藝人證照就等於有cover的權限了嗎?
Posted: 2008-10-02, 19:21
by carykenz
我覺得只是播的音樂也要吃官司或被關未免也太......
上次好像也有一家商店被檢舉播放因為而吃上官司....不過有聽說那家商店是因為生意好遭妒忌而被其他商家檢舉
我認為他們的制度還要再更完善一點....很多地方似乎不近人情
以後街上會不會聽不到音樂....去餐廳吃飯卻老是聽那幾首歌...
打開廣播只聽到懷舊老歌.......永遠不知道最近到底有出什麼新唱片
Posted: 2008-10-02, 21:54
by tricky
我絕得會弄成這樣一定跟錢有關西
然後有心人故意找把柄陷害這樣而已
現在的條子也是很可惡
找一些上網的小朋友開刀
傻傻的被叫去警局還被起訴
玩法律的人跟流氓一樣
是不是真的要走地下正義才會有效
我還滿期待如果請人表演的風氣很普遍的話
常常去到哪邊都有藝術表演可以欣賞
不然消遣都是看電影唱歌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