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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5-05-15, 21:03
by Strike
HoDaFirE wrote:TO 閃大~小講的kobe 變成rape 應該是指強暴事件吧..
我是覺得奇怪.既然犯罪了為何還能打球?


我記得他好像是官司勝訴吧
被判無罪

所以可以繼續打球

順帶一提
我也是NBA愛好者喔  :-P

Posted: 2005-05-15, 21:07
by Strike
好棒的生活

真的

Posted: 2005-05-15, 21:42
by ckm8282502
真是勵害

Posted: 2005-05-15, 21:47
by zohewn
這種生活其實也不錯 (ku12)

Posted: 2005-05-15, 22:10
by HoDaFirE
可是我記得他好像在記者會時有承認他犯了這項罪名耶~
哇~好久以前的新聞..記不得了...

Posted: 2005-05-16, 00:23
by thedopefiend
這頭像是Dirk吧?

Posted: 2005-05-16, 00:51
by
sorry, 比喻錯誤...我是只說, 可能路邊一個無名小卒都可能身懷絕技..!


rape 不是強暴嗎? 聽說kobe 花了上千萬才把官司押下來!~

總冠軍就是wade 和俠客的啦!!哈哈~熱火加油~

Posted: 2005-05-16, 01:33
by 閃電手
喔! 抱歉! 我誤看成Rap, 因為Kobe也真的有出Rap 專輯

基本上名人跟自動送上門的女的發生關係, 然後就被告說那是強暴大K一筆賠償金, 美國這種案例過去實在太多, 所以美國社會大部份人當時對Kobe案的第一個反應也都往這方面想, 又是要錢的, 狗仔隊馬上大挖Kobe那件Rape官司的女的, 搞的她漏洞百出 , 例如強暴案完一小時還去跟她男友愛愛, 實在不合理, 這是她最後撤回告訴的主原因, 又有人挖出她過去也曾跟朋友計劃對Rap歌手Eminem做同樣的事, 很喜歡主動靠近名人, 所以Kobe案可能大多數人認為又只是一樁名人被女的坑的事件, 但不管怎麼說, 他有老婆還根人搞, 這方面的名譽損失比較大, 一般人不齒他的是不忠於老婆, 不是強暴官司

有Rape案件為什麼還能打球??? 美國的法律制度, 在最後被陪審團判定有罪之前, 每個嫌疑犯都是無罪清白的狀態, 當然可以打球, 一般民眾也是這樣觀念, 當然有明顯犯罪事實的, 例如犯罪當場被警察逮到, 就會收押而且保釋金儘量定高讓他很難保釋出去, 或根本明顯犯罪所以不得保釋, 大概是這樣做法, 除了陪審團制度外, 跟台灣差不多

Posted: 2005-05-16, 10:28
by
我覺得那吉他手很有派兔味耶!!!!

Posted: 2005-05-16, 12:03
by 閃電手
那吉他手, Bass手, Keyboard看起來都超過50歲, 鼓手大概小他們20歲, 我五十幾歲時不知還有沒有這種熱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