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美國陪審團員的經驗: 閒聊法庭電影
Posted: 2009-05-08, 01:41
當美國陪審團員的經驗(1)
[最近在挺一個前中華航空的機長甘國秀, 甘機長因為向公司建議飛安維護的改進得罪了管理階層, 被管理階層設計解僱, 甘機長憤而向法院提告訴, 並自設部落格向台灣大眾公佈真相, 可惜勢單力薄, 只有一些同學, 同事, 學生朋友支持, 抗爭的很辛苦, 我把他的情況放在我的部落格, 並轉發郵件告訴我的親友. 菜圃不談政治, 我不多說, 有興趣的人請自己去我的部落格看.
http://vegasdesertsurfer.blogspot.com/2009/04/8.html
我告訴甘機長可惜台灣的法律屬於大陸法系, 不像美國的英美法系用陪審團制度, 否則華航一定敗訴, 而且賠的很慘. 我趁機談談我在美國擔任過陪審團員的經過.]
**************
美國的法律系統是陪審團制, 每個案件不管民事, 刑事, 定罪與否決定於陪審團, 一般是陪審團,12個人, 有時會少于12人, 5-6個都有可能, 被告可以請律師辯護. 沒有錢, 政府會提供辯護律師, 原告則為人民大眾(People ), 由檢察官來起訴, 所以我們常常聽到" People vs. XXX " 法庭由法官主持陪審過程手續. 另外有書記和記錄員, 不了解美國陪審團法律制度的朋友, 可以去看一部此題材拍的最好的電影"十二怒漢" ( 12 Angry Men )
在自己沒有成立公司替別人打工時, 常會希望被選上為陪審員, 這樣公司必須放公假照樣支薪, 還可以在當地出庭, 不用坐火車進城上下班, 可惜沒有這個福氣, 從來沒被選上.
天下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怪了, 我自己成立公司後第三年, 在忙著不可開交時, 居然收到一封郡政府的來信; 說你被選上當陪審團的候選人, X月X日打電話到這個號碼, 如果被選上就要去州郡的法院大樓報到. 我想還有機會逃掉就不煩了, 沒想到真要命打電話去, 我的號碼被抽中了, 只有乖乖的去報到. (買樂透有這麼好運就好了)
到了州郡的法院大樓, 已經有不少人等著, 大家填表後坐在大廳等, 到了後來來了大約有60-70人左右, 等了一個多小時後法院職員出來說: " 叫到號碼的人跟我來, 大約有15人左右包括我被叫到就跟著進去, 走到一個小法庭裡. 看到 已經開庭了, 法官坐在中間, 旁邊有原告, 被告律師.
陪審團是由被告律師來選的, 每個人要手放聖經上宣誓說實話, 法官會先問你們親友是否有做法官律師的... 有人說有, 法官會問是誰.. 喔, 是這個郡的, 就叫他回家了. 我沒有這種親友也不敢撒謊, 只好留在法庭的陪審坐裡, 輪到我時被叫去坐在證人椅上, 律師問一些問題...." 你是做什麼職業的?".... "最近有沒有法律糾紛".... "買車後有沒有什麼糾紛" ....有些問題我忘記了, 原告律師不坑聲只聽著, 大概問了10分鐘後, 被告律師說: "OK, 我選他...." 十多人最後選了5個留在法庭裡, 其他人退下, 回去大廳等下一波的選擇.
大家坐好後, 法官簡單歡迎我們一下就說這個案子: 是一個年青的女士在一家車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接著原告律師再補充案情, 原來是這位女士去車行買車, 付了訂金, 做了車行的分期付款貸款申請, 拿了車後幾個月就付不出分期貸款, 車行的人強制把車子收回, 女士不服請個律師來告此車行. 原告律師說, 這位女士很可憐, 剛剛離婚又沒有工作, 所以臨時沒有錢付, 車行不應該如此不人道, 欺人太甚, 要車回去時還惡言相向, 女士很難過...很可憐...
被告律師答辯說, 這位律師是所謂的"救護車追尾者" ( Ambulance Chaser)專門找這種案件的人合夥來告, 這家車行過去被告20多次, 其中有10多次就是這個律師來告的. 顯然是一個惡性找目標敲詐的不肖律師.
其實對我這個東方人而言, 道理似乎很簡單, 欠債還錢, 不付錢就不能拿東西啊, 這個小事也要告上法庭 (心裡有點在"幹", 為什麼不被選上審理兇殺, 謀殺案, 或至少是搶劫案, 刺激一點)
這個小案件還審了好幾天, 每天叫不同的證人和當事人, 例如車行的銷貨員, 經理, 總經理等等, 總經理還找幾個車行的廠商, 以及朋友來作証說他是個急公好義的大善人...
坦白說我聽的快睡著了, 斜眼一看, 其他四人(二個白男人二個白女人)也都昏昏欲睡的樣子, 大家撐在那裡, 巴不得趕快完. 每天在法庭上弄個幾個鐘頭, 搞完後我還得飛車回公司處理業務, 實在辛苦.
再接下來的幾天, 又是重複說同樣的事, 反正每件事都說好幾遍, 怕我們陪審團聽不清楚或忘掉, 有點煩人, 唯一比較精彩的是女士作証時說, 還車時銷售員惡言相向, 很不客氣, 硬把車的Key從她手上搶去...眼淚好像要掉下來了. 銷售員和經理坐在庭上居然" 撲吃"的笑出來, 我一看, 心想你這個呆子, 因此輸掉一棋子啦..... 轉頭看看其他幾個, 果然那個白老頭很怒的樣子, 如果我是車行的老闆, 回去一定猛括他們一頓
這樣搞了三天, 總算要結案了, 最後是原告律師對著我們陪審團員做最後的陳述, 被告律師也做同樣的申訴後, 法官宣佈"退庭". 一個法警過來把我們五個帶入個小房間, 說你們去討論後決定是否定罪..." 小房間有個桌椅和廁所, 其他連電話什麼都沒有, 法警一看表下午5點半, 告訴我們等一下會有 Pizza 和可樂你們在房裡吃.
大家吃完後開始討論. 開始大家還心平氣和﹐慢慢的每個人有自己的看法。 我猜的不錯, 白老頭對車行很有意見, 一直罵車行的人無情, 車行老闆有私人小飛機(原告律師說的), 有錢人還欺負窮人, 一定要判有罪, 而且要罰他巨款(所謂懲罰性罰款Punitive Damage ). 我很不以為然, 說我不同意, 這件事和車行老闆有錢沒有錢一點關係沒有, 最重要的是要審查這件事做的是否違法? 美國不是法理情的法律至上的國家嗎﹖
結果我們陪審團員馬上分為二派, 3個(白老頭再加上一男一女)對2個(我和另一個女的), 僵持不下, 各持己見, 辯的面紅耳赤, 搞到九點多大家實在受不了了, 我同意妥協定為有罪, 但是罰款只能幾百元補貼女士一點車馬費而已. 我覺得沒有給車行公道﹐但是如果僵持不下﹐變成 Hung Jury (僵持陪審團) 要請新的陪審團重新來過﹐浪費納稅人的錢﹐我更不願意。
居然二邊的律師都還在外面等著我們再回法庭, 由法官宣佈陪審團的決定後宣佈結案休庭.
我累的好像條狗的回家, 一個多星期後收到郡政府寄來的支票連停車費一天賺十多元美金, 不如去麥當勞擦桌子, 不過玩笑放一邊, 這對我是一個很好的經驗, 和大家分享.
沙漠嫂比我還厲害, 被選上大陪審團團員, 案件是黑社會等等的案子. 有空再寫出來和大家分享, 她還當副團長(團長她幾乎確定就是歐巴馬) 容後再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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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挺一個前中華航空的機長甘國秀, 甘機長因為向公司建議飛安維護的改進得罪了管理階層, 被管理階層設計解僱, 甘機長憤而向法院提告訴, 並自設部落格向台灣大眾公佈真相, 可惜勢單力薄, 只有一些同學, 同事, 學生朋友支持, 抗爭的很辛苦, 我把他的情況放在我的部落格, 並轉發郵件告訴我的親友. 菜圃不談政治, 我不多說, 有興趣的人請自己去我的部落格看.
http://vegasdesertsurfer.blogspot.com/2009/04/8.html
我告訴甘機長可惜台灣的法律屬於大陸法系, 不像美國的英美法系用陪審團制度, 否則華航一定敗訴, 而且賠的很慘. 我趁機談談我在美國擔任過陪審團員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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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法律系統是陪審團制, 每個案件不管民事, 刑事, 定罪與否決定於陪審團, 一般是陪審團,12個人, 有時會少于12人, 5-6個都有可能, 被告可以請律師辯護. 沒有錢, 政府會提供辯護律師, 原告則為人民大眾(People ), 由檢察官來起訴, 所以我們常常聽到" People vs. XXX " 法庭由法官主持陪審過程手續. 另外有書記和記錄員, 不了解美國陪審團法律制度的朋友, 可以去看一部此題材拍的最好的電影"十二怒漢" ( 12 Angry Men )
在自己沒有成立公司替別人打工時, 常會希望被選上為陪審員, 這樣公司必須放公假照樣支薪, 還可以在當地出庭, 不用坐火車進城上下班, 可惜沒有這個福氣, 從來沒被選上.
天下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怪了, 我自己成立公司後第三年, 在忙著不可開交時, 居然收到一封郡政府的來信; 說你被選上當陪審團的候選人, X月X日打電話到這個號碼, 如果被選上就要去州郡的法院大樓報到. 我想還有機會逃掉就不煩了, 沒想到真要命打電話去, 我的號碼被抽中了, 只有乖乖的去報到. (買樂透有這麼好運就好了)
到了州郡的法院大樓, 已經有不少人等著, 大家填表後坐在大廳等, 到了後來來了大約有60-70人左右, 等了一個多小時後法院職員出來說: " 叫到號碼的人跟我來, 大約有15人左右包括我被叫到就跟著進去, 走到一個小法庭裡. 看到 已經開庭了, 法官坐在中間, 旁邊有原告, 被告律師.
陪審團是由被告律師來選的, 每個人要手放聖經上宣誓說實話, 法官會先問你們親友是否有做法官律師的... 有人說有, 法官會問是誰.. 喔, 是這個郡的, 就叫他回家了. 我沒有這種親友也不敢撒謊, 只好留在法庭的陪審坐裡, 輪到我時被叫去坐在證人椅上, 律師問一些問題...." 你是做什麼職業的?".... "最近有沒有法律糾紛".... "買車後有沒有什麼糾紛" ....有些問題我忘記了, 原告律師不坑聲只聽著, 大概問了10分鐘後, 被告律師說: "OK, 我選他...." 十多人最後選了5個留在法庭裡, 其他人退下, 回去大廳等下一波的選擇.
大家坐好後, 法官簡單歡迎我們一下就說這個案子: 是一個年青的女士在一家車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接著原告律師再補充案情, 原來是這位女士去車行買車, 付了訂金, 做了車行的分期付款貸款申請, 拿了車後幾個月就付不出分期貸款, 車行的人強制把車子收回, 女士不服請個律師來告此車行. 原告律師說, 這位女士很可憐, 剛剛離婚又沒有工作, 所以臨時沒有錢付, 車行不應該如此不人道, 欺人太甚, 要車回去時還惡言相向, 女士很難過...很可憐...
被告律師答辯說, 這位律師是所謂的"救護車追尾者" ( Ambulance Chaser)專門找這種案件的人合夥來告, 這家車行過去被告20多次, 其中有10多次就是這個律師來告的. 顯然是一個惡性找目標敲詐的不肖律師.
其實對我這個東方人而言, 道理似乎很簡單, 欠債還錢, 不付錢就不能拿東西啊, 這個小事也要告上法庭 (心裡有點在"幹", 為什麼不被選上審理兇殺, 謀殺案, 或至少是搶劫案, 刺激一點)
這個小案件還審了好幾天, 每天叫不同的證人和當事人, 例如車行的銷貨員, 經理, 總經理等等, 總經理還找幾個車行的廠商, 以及朋友來作証說他是個急公好義的大善人...
坦白說我聽的快睡著了, 斜眼一看, 其他四人(二個白男人二個白女人)也都昏昏欲睡的樣子, 大家撐在那裡, 巴不得趕快完. 每天在法庭上弄個幾個鐘頭, 搞完後我還得飛車回公司處理業務, 實在辛苦.
再接下來的幾天, 又是重複說同樣的事, 反正每件事都說好幾遍, 怕我們陪審團聽不清楚或忘掉, 有點煩人, 唯一比較精彩的是女士作証時說, 還車時銷售員惡言相向, 很不客氣, 硬把車的Key從她手上搶去...眼淚好像要掉下來了. 銷售員和經理坐在庭上居然" 撲吃"的笑出來, 我一看, 心想你這個呆子, 因此輸掉一棋子啦..... 轉頭看看其他幾個, 果然那個白老頭很怒的樣子, 如果我是車行的老闆, 回去一定猛括他們一頓
這樣搞了三天, 總算要結案了, 最後是原告律師對著我們陪審團員做最後的陳述, 被告律師也做同樣的申訴後, 法官宣佈"退庭". 一個法警過來把我們五個帶入個小房間, 說你們去討論後決定是否定罪..." 小房間有個桌椅和廁所, 其他連電話什麼都沒有, 法警一看表下午5點半, 告訴我們等一下會有 Pizza 和可樂你們在房裡吃.
大家吃完後開始討論. 開始大家還心平氣和﹐慢慢的每個人有自己的看法。 我猜的不錯, 白老頭對車行很有意見, 一直罵車行的人無情, 車行老闆有私人小飛機(原告律師說的), 有錢人還欺負窮人, 一定要判有罪, 而且要罰他巨款(所謂懲罰性罰款Punitive Damage ). 我很不以為然, 說我不同意, 這件事和車行老闆有錢沒有錢一點關係沒有, 最重要的是要審查這件事做的是否違法? 美國不是法理情的法律至上的國家嗎﹖
結果我們陪審團員馬上分為二派, 3個(白老頭再加上一男一女)對2個(我和另一個女的), 僵持不下, 各持己見, 辯的面紅耳赤, 搞到九點多大家實在受不了了, 我同意妥協定為有罪, 但是罰款只能幾百元補貼女士一點車馬費而已. 我覺得沒有給車行公道﹐但是如果僵持不下﹐變成 Hung Jury (僵持陪審團) 要請新的陪審團重新來過﹐浪費納稅人的錢﹐我更不願意。
居然二邊的律師都還在外面等著我們再回法庭, 由法官宣佈陪審團的決定後宣佈結案休庭.
我累的好像條狗的回家, 一個多星期後收到郡政府寄來的支票連停車費一天賺十多元美金, 不如去麥當勞擦桌子, 不過玩笑放一邊, 這對我是一個很好的經驗, 和大家分享.
沙漠嫂比我還厲害, 被選上大陪審團團員, 案件是黑社會等等的案子. 有空再寫出來和大家分享, 她還當副團長(團長她幾乎確定就是歐巴馬) 容後再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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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是我老婆來問我,我一定會說....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