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天使的創作心情筆記
Posted: 2005-03-30, 14:05
星空下,淡水加蓋頂樓的陽台上,我的頭髮似乎都可以品嚐到帶著鹹味的風,循著闌珊的燈光,飄著縷縷香煙,瀰漫在空氣中淡淡的啤酒味,和我的音樂…
在此刻,這個世界是屬於我的,天,地,海…都是因為我一個人而存在
把眼睛閉上,享受這難得的寧靜…
------------------------------------------------
“她是一個很可愛的女生,我是一個不起眼的男生”再也沒有什麼話比這句話更足以形容我和她的關係了
她,成績優秀,人緣好,深得老師喜愛,在學校是模範生的常客;而我,長得胖,天天被老師罰寫字,被同學欺負,家長一天到晚被學校約談…
我恨透這種抬不起頭的感覺了,為什麼我如此地沒用?
當血從我的手腕中沁出來的時候,我的心跟著碎了,就這樣吧…結束了…我再也不要受這種苦,活在這個世界上,是孤獨的,是渺小的…我,是沒有價值的!!
國小四年級,就是我這一生的終止符,這沒什麼好難過的,這絕對會是我這一輩子最正確的決定…
當老師顫抖的手握著我溢血的手腕時,地球彷彿停止了旋轉,只剩下我的思緒還在運作,一絲笑容在我嘴角漸漸漫延開來,好不容易我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我第一次感到生命的滿足感
我不知道是怎麼渡過這段日子的,總之,時間是不等人的…只能在模糊的記憶中蒐尋那短暫的痕跡…
一直以為她是不會在意我的…但是我錯了!!就在班上一次的表演中,她邀請我演出男主角,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是我?為什麼偏偏選上我?
難道我還有那一點價值嗎??是真的嗎???
會不會…我在她心目中,不只是一個不起眼的蠢男生??
還沒來得及求證,我就轉到另一所學校了,這問題的答案,再也沒有機會問她了…
------------------------------------------------
“她是一個很美麗的女生,我是一個不起眼的男生”再也沒有什麼話比這句話更足以形容我和她的關係了
為什麼又重覆了同樣的情形?這種老套的情節,我已經膩了…可是,為什麼還要再讓我碰上??
只是,這一次,我不想再坐以待斃,等到那再也問不到答案的一天…
至少,我擁有音樂,在我不起眼的身上,還能發掘出這一點點別人沒有的特色,
當然,這不夠!!她也彈得一手好鋼琴,在她眼裡,我的音樂又算得上什麼?
握著懸崖下一條隨時會斷的繩索,我開始像沒有明天似地寫歌,當腦海中爆出一段似曾相識的旋律時,我連在睡覺都會爬起來把它記錄下來,只為了爬上這我夢寐以求的懸崖
------------------------------------------------
睜開眼睛,我笑了!!
想不到,我花了6年的時間,沒有爬上那懸崖,卻得到了一條比誰都好用的繩索
400首的創作,10年創作經驗,別的不說,21歲的年齡層中,誰能跟我比??
憑著這點,我雖然無緣一睹那座懸崖上的風景,又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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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額頭上的汗水滲入眼睛的刺痛感驚醒我的猶豫時,我按下E-MAIL的傳送鍵,是的,這是我第一次寫出別人的故事,而不再是寫我自己那些愚蠢的單相思癡戀,要不要給她看?要不要給她看?還來不及考慮清楚,我已經寄出去了
是的,我承認,我喜歡她,喜歡她的楚楚可憐,喜歡她的親切幽默,喜歡她和我的說說笑笑,聽我唱歌的神情…
最近,她常常坐在我身邊掉眼淚,跟我說著她的傷心難過
她和他,在一起的時間比我和她認識的時間還久,其實,我還是先認識”他”的,雖然她就在我隔壁班,然而我們卻始終不熟,當然,我更不會知道自己喜歡她
誰也想不到,他們會說分手就分手…其實,我知道一點點,因為他常常跟我說,他更喜歡另一個女生,還告訴她,如果有一天他們分手,我會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但是,這樣的分手太糟糕了,他付了5000元打掉她的孩子,然後在一張不到50個字的卡片中道再見…
我又能為她做點什麼呢?
當我寫出這首歌的前2句歌詞時,我就知道,這會是我最滿意的作品,因為這首歌是充滿著血和淚,以及莫大的感動的…
但是,我不知道這首歌的力量有多大,直到她打電話告訴我:
“我看到你的歌詞…我哭了…”
------------------------------------------------
我喝了一口酒,抬頭看著燦爛的星光,呵呵,好一首感人的歌啊!!雖然結局還是不怎麼漂亮,但是又何妨呢???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開始相信”音樂是表達感情的工具”這句話,我知道,在遠始的時代中,人們求愛的時候會唱情歌,工作時會唱山歌船歌耕種歌,行軍的時候會唱振奮人心的歌,這就是音樂最迷人的地方,也是它最富有魔力的地方
當我看到有人唱歌像把歌詞念完,彈吉他像交待老闆,寫的歌給自己爽的時候…我都會很不以為然,音樂是給人聽的,要給人聽,就要打動別人的心,用生命去創造音樂,而不只是炫耀自己的才華或能力…
要是我還是在炫耀,我不會這麼珍惜這種感動,更不會有這種動力,或許…我還會在為那一兩個心儀的女生死纏濫打,好像在說”我會寫歌,我會彈吉他,妳愛我吧!!”
這樣的音樂是沒有力量的!!真正的力量是一種感動,是沙漠中的一杯水,漫天烏雲中的一絲陽光…
會讓你覺得,人生不就是為了這杯水或這絲陽光而存在嗎??
以前,我要交女朋友,真的很難,因為我就是在恃寵而驕,是在跟人家說”我會寫歌,我會彈吉他,妳愛我吧!!”誰都知道,這是沒用的…
但是現在,我是不敢交,因為我沒有錢帶她出去玩,買禮物送她,用好車載她,或是花錢買保險套開房間…
可是我知道我開始會用音樂去打動人心,我有一個朋友對我說:”你平常都很普通,但是一拿起吉他唱歌…就是讓我覺得一輩子都比不上…誰也比不上…”
所以我沒有女朋友這件事,就變成一個很好玩的標籤,可以在緊張的氣氛中打圓場,可以變成朋友間怎麼聊也聊不完的話題,說實在的…還蠻好用的…
最重要的是,我很清楚一點,當我寫的歌是為了證明自己,或是感動別人,其間的差異…大得驚人!!
因為當一個創作人會開始觀察別人的內心世界時…嘿嘿嘿…
那個力量,絕對是音樂中最吸引人的部份!!!
故事說完了,結論是…
大家要幫我介紹女朋友唷!!!(我喜歡可愛型的~~~)
=.=
在此刻,這個世界是屬於我的,天,地,海…都是因為我一個人而存在
把眼睛閉上,享受這難得的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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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個很可愛的女生,我是一個不起眼的男生”再也沒有什麼話比這句話更足以形容我和她的關係了
她,成績優秀,人緣好,深得老師喜愛,在學校是模範生的常客;而我,長得胖,天天被老師罰寫字,被同學欺負,家長一天到晚被學校約談…
我恨透這種抬不起頭的感覺了,為什麼我如此地沒用?
當血從我的手腕中沁出來的時候,我的心跟著碎了,就這樣吧…結束了…我再也不要受這種苦,活在這個世界上,是孤獨的,是渺小的…我,是沒有價值的!!
國小四年級,就是我這一生的終止符,這沒什麼好難過的,這絕對會是我這一輩子最正確的決定…
當老師顫抖的手握著我溢血的手腕時,地球彷彿停止了旋轉,只剩下我的思緒還在運作,一絲笑容在我嘴角漸漸漫延開來,好不容易我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我第一次感到生命的滿足感
我不知道是怎麼渡過這段日子的,總之,時間是不等人的…只能在模糊的記憶中蒐尋那短暫的痕跡…
一直以為她是不會在意我的…但是我錯了!!就在班上一次的表演中,她邀請我演出男主角,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是我?為什麼偏偏選上我?
難道我還有那一點價值嗎??是真的嗎???
會不會…我在她心目中,不只是一個不起眼的蠢男生??
還沒來得及求證,我就轉到另一所學校了,這問題的答案,再也沒有機會問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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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個很美麗的女生,我是一個不起眼的男生”再也沒有什麼話比這句話更足以形容我和她的關係了
為什麼又重覆了同樣的情形?這種老套的情節,我已經膩了…可是,為什麼還要再讓我碰上??
只是,這一次,我不想再坐以待斃,等到那再也問不到答案的一天…
至少,我擁有音樂,在我不起眼的身上,還能發掘出這一點點別人沒有的特色,
當然,這不夠!!她也彈得一手好鋼琴,在她眼裡,我的音樂又算得上什麼?
握著懸崖下一條隨時會斷的繩索,我開始像沒有明天似地寫歌,當腦海中爆出一段似曾相識的旋律時,我連在睡覺都會爬起來把它記錄下來,只為了爬上這我夢寐以求的懸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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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開眼睛,我笑了!!
想不到,我花了6年的時間,沒有爬上那懸崖,卻得到了一條比誰都好用的繩索
400首的創作,10年創作經驗,別的不說,21歲的年齡層中,誰能跟我比??
憑著這點,我雖然無緣一睹那座懸崖上的風景,又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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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額頭上的汗水滲入眼睛的刺痛感驚醒我的猶豫時,我按下E-MAIL的傳送鍵,是的,這是我第一次寫出別人的故事,而不再是寫我自己那些愚蠢的單相思癡戀,要不要給她看?要不要給她看?還來不及考慮清楚,我已經寄出去了
是的,我承認,我喜歡她,喜歡她的楚楚可憐,喜歡她的親切幽默,喜歡她和我的說說笑笑,聽我唱歌的神情…
最近,她常常坐在我身邊掉眼淚,跟我說著她的傷心難過
她和他,在一起的時間比我和她認識的時間還久,其實,我還是先認識”他”的,雖然她就在我隔壁班,然而我們卻始終不熟,當然,我更不會知道自己喜歡她
誰也想不到,他們會說分手就分手…其實,我知道一點點,因為他常常跟我說,他更喜歡另一個女生,還告訴她,如果有一天他們分手,我會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但是,這樣的分手太糟糕了,他付了5000元打掉她的孩子,然後在一張不到50個字的卡片中道再見…
我又能為她做點什麼呢?
當我寫出這首歌的前2句歌詞時,我就知道,這會是我最滿意的作品,因為這首歌是充滿著血和淚,以及莫大的感動的…
但是,我不知道這首歌的力量有多大,直到她打電話告訴我:
“我看到你的歌詞…我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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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喝了一口酒,抬頭看著燦爛的星光,呵呵,好一首感人的歌啊!!雖然結局還是不怎麼漂亮,但是又何妨呢???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開始相信”音樂是表達感情的工具”這句話,我知道,在遠始的時代中,人們求愛的時候會唱情歌,工作時會唱山歌船歌耕種歌,行軍的時候會唱振奮人心的歌,這就是音樂最迷人的地方,也是它最富有魔力的地方
當我看到有人唱歌像把歌詞念完,彈吉他像交待老闆,寫的歌給自己爽的時候…我都會很不以為然,音樂是給人聽的,要給人聽,就要打動別人的心,用生命去創造音樂,而不只是炫耀自己的才華或能力…
要是我還是在炫耀,我不會這麼珍惜這種感動,更不會有這種動力,或許…我還會在為那一兩個心儀的女生死纏濫打,好像在說”我會寫歌,我會彈吉他,妳愛我吧!!”
這樣的音樂是沒有力量的!!真正的力量是一種感動,是沙漠中的一杯水,漫天烏雲中的一絲陽光…
會讓你覺得,人生不就是為了這杯水或這絲陽光而存在嗎??
以前,我要交女朋友,真的很難,因為我就是在恃寵而驕,是在跟人家說”我會寫歌,我會彈吉他,妳愛我吧!!”誰都知道,這是沒用的…
但是現在,我是不敢交,因為我沒有錢帶她出去玩,買禮物送她,用好車載她,或是花錢買保險套開房間…
可是我知道我開始會用音樂去打動人心,我有一個朋友對我說:”你平常都很普通,但是一拿起吉他唱歌…就是讓我覺得一輩子都比不上…誰也比不上…”
所以我沒有女朋友這件事,就變成一個很好玩的標籤,可以在緊張的氣氛中打圓場,可以變成朋友間怎麼聊也聊不完的話題,說實在的…還蠻好用的…
最重要的是,我很清楚一點,當我寫的歌是為了證明自己,或是感動別人,其間的差異…大得驚人!!
因為當一個創作人會開始觀察別人的內心世界時…嘿嘿嘿…
那個力量,絕對是音樂中最吸引人的部份!!!
故事說完了,結論是…
大家要幫我介紹女朋友唷!!!(我喜歡可愛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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