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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部落格分享音樂 違反著作權法

Posted: 2006-10-10, 10:37
by microwind
更新日期:2006/10/10 04:20 記者:記者李娟萍台北報導
在部落格內,以音樂檔案或超連結方式連結音樂網站的網址等方式,供人試聽、下載音樂,是違法的。國內近期已有多起部落格作者(blog-ger)因此違反著作權法,而被法院判刑的案例。


國內盛行網路部落格文化,部落格作者常以文章配上優美的音樂,藉此抒發心情,並供人點選,此一行為,雖為自己的文章及網誌內容增色不少,但已違反著作權法。


台灣資訊智慧財產權協會副理事長陳家駿律師指出,部落格作者這種與網友分享其歌曲或文章檔案的行為,已牽涉到著作權法的重製規定;部落格作者放在網誌內的音樂,供不特定網友點選聆聽,也構成著作權法上規定的「公開傳輸」行為。


近幾個月,各地地方法院判決相繼出現,部落格作者因在部落格內設音樂檔案,供登入部落格的人聆聽、下載,而被判刑的案例,包括台北地院的「心電感應音樂小站」案等,已有四例,值得網友提高警覺。


部落格作者被判刑的刑期雖不重,且可易科罰金,但是對於部落格文化已投下一個震撼彈。這些被判刑的部落格作者,有的是在部落格內,設置多達400至500首的音樂檔案,供不特定的人士試聽、下載;有的則是以超連結的方式,連結不明來源的音樂網站,讓網友可以聆聽音樂。相關地方法院判決顯示,這些行為,均已觸犯著作權法。


很多部落格作者不甚清楚「公開傳輸」的意思,陳家駿指出,只要是向公眾提供可以隨時擷取的著作,即以符合「公開傳輸」要件,此一行為,並不以利用人有實際上的傳輸或接收行為為必要,只要是處於可以傳輸或接收的狀態已足。


換句話說,部落格作者設置音樂檔案,也許只是想自己聆聽方便,但因網際網路的特性,已使部落格內容置於公開傳輸或接收狀態,因而觸法。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案件,均是由國內各大唱片公司所提出的告訴,陳家駿指出,這顯示國內音樂著作權團體已注意到部落格的音樂著作利用行為,也會要求收費,部落格版主應更加注意。

Posted: 2006-10-10, 12:01
by 閃電手
我就有認識一個人, 他去搞來一大堆歌曲在電腦裡, 我以為他是去P2P那種抓的, 結果
他居然說, 是去一堆Blog的網站側錄下來的, 不拉狗一個一個打開聽, 聽到喜歡就錄
(還真有耐心)

Posted: 2006-10-10, 12:59
by Shiya.小亞.RED PYTHON
真是猛~~~!!!!
不過供人試聽、下載音樂是違法
如果像小弟錄些樂句可能長達50小節
但是並非整個原曲
裡面有小弟鈍手加上的1.2軌吉他(囧RZ....)
再公開開放下載又如何界定是否達成「公開傳輸」???
好像一直遊走法律邊緣......@@!!!

Posted: 2006-10-10, 19:08
by herman
我的部落格播著的是自己彈的遇見...就是在演奏音樂區我上傳的那首...不知有否違法呢????
p.s. 那首歌的檔案是連回菜鋪這裡的啦.......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