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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捉賊記

Posted: 2008-01-08, 02:03
by 沙漠沖浪者
捉賊記

我在12/11日曾貼下列短文:

當時我興沖沖的溜班跑去, 結果撲了個空有點火大, 這些毛賊浪費我時間, 上週去這家店和老闆談起, 他說當時是連車一齊被偷, 卡車找到了, 但是吉他全部不見了, 警察還在追查中. 我在網上也看到Gibson公司追查這些被偷吉他的型號序號和提供資料的呼喚, 正好前天我想買一把Gibson Les Paul, 上網去查, 嘿嘿!, 就看到一把Gibson的名牌琴在南方州網上賣, 在店裡賣$5000元(訂價8千美金), 這位老兄只要2000元, 還說"這把吉他是別人送的, 我不會彈所以便宜賣......, 吉他的資料都是剪貼其他網上商店的, 他說照相機壞了無法提供照片.....

這把琴是非常少見的高檔琴, 在網上非常少見人賣, 有人會送這種琴給一個不會彈吉他的人? 又沒有照片, 只用剪貼? 照相機又正好壞了? 有這麼巧, 疑點太多了.

一般的老中是只掃門前雪的, 沙漠叔來美國30多年, 已染上老外 愛管閒事的習慣, 就打電話給Gibson公司, 接電話的人聽了先是很詫異, 再來變成興奮要我馬上把資料傳真去給他們, 我馬上照做了.

希望因此他們可以追回這些吉他, Gibson沒有說提供消息者獎金之類的宣佈, 我也並非貪圖這個而去舉報.

像我上次貼文說的買賊貨是犯法的, 如果琴上的序號被括掉, 就很可疑, 再便宜也不要買, 事後追查到照樣會被沒收, 甚至有刑責.

如果有下一步消息再告訴大家, 這種追查沒有這麼快.

Posted: 2008-01-08, 02:31
by 閃電手
要提供照片和序號確實很重要, 兩年前我一個朋友看我一天倒晚在彈我的黑美人
(LP Custom 黑色白邊的Black Beautie), 還把我其中一把借回家彈, 結果被我傳染
也想買一把, 就去ebay上搜中古的

結果看到一個賣家自稱是樂器行, 收到了另一家樂器行的倒店貨, 但都是被試彈
過的Floor Model(店內展示琴), 被操了有點小損傷所以算B Stock(A stock就是全新
出廠狀態的)要賣便宜, 說有很多把, 每把$1600(太便宜了吧), 那商家評價還有
40幾個正面評價,而且很多打開看, 就是賣這些倒店貨吉他的(想必是一個集團, 請
同夥假裝交易),但沒提供照片或沒序號, 我朋友就下標買了一把, 他付錢後, 對方
ebay和paypal帳戶馬上關戶, 他趕緊通報Paypal把錢追回來, 但PayPal居然說要
等一段時間確定他沒寄琴給你, 才能肯定的說是詐騙, 不能說他不回你email和看到
他關戶就馬上斷定是詐騙, 搞不好他琴已寄出了

我朋友跟PayPal說, 這麼明顯的詐騙, 你還在堅持你們的要等一陣子政策? 完了!

結果沒多久PayPal追回約500美金給他, 跟他說他們有上面荒謬政策沒錯, 但在
第一時間你通報, 他們其實暗中就凍結了對方所有信用卡和銀行帳戶所有的錢,
但銀行和信用卡公司說那個人手腳超快, 都交易後馬上關戶, 但有一個小戶頭
裡有約500元他來不及關, 他們追到的就是這筆

ebay和PayPal若你被詐騙, 會賠你兩百美元慰問金(現在多少不知), 但扣掉
$25手續費(真是奇怪?), 所以我朋友總共追回約六百多美金而已

然後對方是在邁阿密, 那邊的警局寄通知來說PayPal已將case轉給他們, 請我朋友
填寫一份警察局表格, 還要附上案件故事說明, 弄好後還要去公證行公證
是你本人的誠實證詞(真麻煩, 又要花錢), 寄去給他們後他們才能開始辦案

過了沒多久, 那邊警察局來說調查結果是對方所有證件名字都是假的, 只有
一些監視器拍下他的樣子, 就大海撈針慢慢去抓囉!

Posted: 2008-01-08, 02:45
by 沙漠沖浪者
PayPal 最高可以有2000 美金的保證﹐要看賣家訂的金額 (看 eBay Listing 的右下角的金額保證) 一般我是看到有此保證才買。

沒錯﹗邁阿密的騙子很多。

Posted: 2008-01-08, 02:52
by 閃電手
我想那應是要賣家參加那個保險, 才有那麼多錢, 也是約一年多前才開始有, 不然就只有我講的"被騙慰問金"囉!

Posted: 2008-01-08, 03:28
by gn011625
感謝分享這些經驗
最近剛好有朋友要上ebay標Fender
趕快傳給他看

Posted: 2008-01-08, 03:58
by tricky
看來警察的辦事效率真是各國都一樣 大家還是自求多福

Posted: 2008-01-08, 04:15
by 沙漠沖浪者
tricky wrote:看來警察的辦事效率真是各國都一樣 大家還是自求多福


過去有“聽壁隊”隔牆有耳﹐通風報信。
現在有“藏鏡人”黑函密告﹐誣賴抹黑。
常常冤枉好人﹐牽累無辜。
破案只靠警察是不太可能﹐希望大家能做到真正的 “守望相助﹐自助助人”

Posted: 2008-01-08, 05:05
by gn011625
剛剛收到一個壞消息 也是有關賊的...不過我就是被冤枉成賊

我本來在一家便利商店打工
結果剛剛我媽回來跟我說 他接到我老闆的電話
老闆說他核對帳目的時候發現錢少了
他認為我監守自盜 中飽私囊 偷走了他店裡的錢
所以跟我媽說 我被解雇了

我覺得很冤枉 也很納悶
我真的沒有偷店裡的錢
就算老闆懷疑我好了 他也應該是直接問我本人
為什麼要選我在上課的時候打到我家跟我媽說這件事情?
他明知道我早上要上課阿 而且我也成人了 是要自己為行為負責
何況我上次上班時間是好幾天前
老闆結算帳目都是每天晚上關店前去結算的
那為什麼不當天或隔天發現有問題就問我
要拖到現在才叫我媽轉告我
連讓我解釋或者澄清誤會的機會都沒有

唉...

Posted: 2008-01-08, 05:11
by 沙漠沖浪者
小哈利﹕

先不要難過或生氣﹐可以好好回去和老闆理論。 這個老闆是否是華人或新移民﹖老外應該比較不會如此的。 亂誣賴人可是很嚴重的事噢。

他不裡會的話可以用書信寫你的答辯辭。 如果是媽媽的朋友華人圈人士﹐可以稍微的柔性處理﹐顧全長輩的面子﹐不過還是要去澄清﹐否則心裡有陰影不好。

Posted: 2008-01-08, 05:16
by 閃電手
去警告他, 若提不出確實證據, 和收銀機上方錄影有你偷拿錢的畫面, 就要告他誹謗罪
還有wrongfully termination, 你媽是證人

便利商店店員找錯錢常有的事, 很多都當晚對帳時, 打工的就自認倒楣補足差額
(通常老闆要求這樣, 也是給打工的一個警惕要小心找錢), 但金額若很小通常老闆
就算了, 一般便利商店的作業應是這樣